(中央社記者曾盈瑜、何孟奎台北3日電)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委員會主席杜克今天說,樂意助台灣參與公約,台灣可先把公約國內法化,以行動強調重視人權。
台灣展翅協會下午在立法院舉行座談會,邀杜克(Jaap Egbert Doek)介紹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CRC)及任擇議定書,並與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吳宜臻及蕭美琴對談。
杜克表示,聯合國1989年通過CRC,已有193國批准,在所有人權公約中最多。CRC有放諸國際的4個準則,包括禁止差別待遇、在一切事物中以兒童最佳利益為主要考量、要考慮兒童生存、發展權利及要傾聽兒童意見。與其他人權公約不同,CRC定義家長對兒童具備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