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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生活新聞-廢棄物成肥水 污染全民買單

台灣立報 - 2012年7月24日 下午8:28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林益世貪污弊案扯出中鋼下腳料處理問題,地球公民基金會與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24日聯合召開記者會,指出事業廢棄物處理漏洞大,再利用等程序欠缺管理,導致有毒物質成為「產品」流入各地,處理業者靠廢棄物再利用賺大錢,卻讓全民承受二次污染後果。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長吳天基強調,著手研議「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二合一,未來將把散落各事業機關的資源回收再利用權責統一收回環保署。
廢棄物變商品再販賣
事業廢棄物面臨兩大管理問題,首先是一般事業廢棄物被判定為「可再利用」後,便進入再利用廠商手中,以「產品」姿態出現,成為鋪路原料、地磚或是建材,充斥日常生活。另一部份被判定為「有毒」的事業廢棄物,則載往專門處理的廠商手中,避免外流後導致重金屬或戴奧辛污染。
因為「可否再利用」的標準與廢清法有毒物質的標準一致,即使是可再利用的廢棄物,重金屬含量仍高;有毒事業廢棄物的管制則依靠廠商自行上網登錄數量,現場稽查人員不足。因為欠缺管理,導致有毒物質成為可再利用產品,成為二次污染環境的媒介。
環保機關權限遭限縮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指出,賄賂林益世以取得中鋼廢棄物處理權的地勇公司,在高雄市有11處堆置場,這些堆置場存放了高達數十公尺的中鋼脫硫渣,「用衛星地圖就可以看到一座座小山。」11處堆置場中有6處屬於農地,緊臨香蕉園、稻田、魚塭,灰黑色的爐渣堆置得像一座座小山,有些覆蓋了黑網,有些完全裸露,儘管四周以防塵網圍籬,高度卻比堆置物低矮得多,揚塵逸散之空污相當明顯。
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鋼鐵業已於1999年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將脫硫渣登記為「產品」,不在廢清法適用範圍,限縮環保機關的處置權限,而經濟部工業局對整個再利用製程、再利用產品貯存、流向與使用過程又管理鬆散,導致污染叢生。
「地方政府只能針對空氣污染、揚塵等問題開罰單,無法以『廢清法』處理。」李根政表示,過去縣市合併前,10年間高雄縣政府僅針對堆置場開出70萬罰單,業者不痛不癢,縣市合併後,高雄市政府才有較為嚴格懲處,仍無法杜絕廢棄物的問題。
「現勘了11處堆置場後發現,裡面可能混雜了其他廢棄物,例如電爐爐渣等,這些東西可能有重金屬、戴
▼2則網友回應▼
  • Eric  •  1日0小時前
    鬼島到處充斥者短視近利的不肖廠商,花錢走後門賺飽了口袋卻苦了全民及後代子孫

    到底要到什麼時候才會覺醒,我們不像大國土國家那樣有很多空間可以利用,難道以後大家都要去海上住嗎?
  •  •  1日1小時前
    好可怕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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