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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政治新聞-不提告?吳敦義委律師函壹週刊澄清
新頭殼 - 2012年7月25日 下午11:34
新頭殼newtalk 2012.07.25 謝莉慧/台北報導
針對「壹週刊」今(25)日再爆料,副總統吳敦義晚間正式委由律師函「壹傳媒」,要求於最近一期雜誌中全文刊出澄清函全文,以正視聽。但在該律師函中,但沒有「提告」2字。
吳敦義委由傅祖聲律師發文給「壹傳媒出版有限公司」社長裴偉、總編輯邱銘輝和記者蔡慧貞,並聲明該函是依當事人吳敦義所委任之意旨辦理。函中指出,壹傳媒公司於今年7月19日出刊上架之第582期「壹週刊」標題為「林益世案延燒 蔡令怡急電吳門忠探內情 吳敦義大樁腳拿陳啟祥1000萬」之報導中,第34頁至36頁的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特澄清1.吳副總統夫人蔡令怡女士並未於7月11日與吳門忠為任何電話聯繫,此有通聯紀錄可稽;2.吳門忠並非吳副總統之「大樁腳」,吳副總統亦不知悉陳啟祥有透過吳門忠之配偶陳蓮珠居間介紹認識林益世之事。
至於吳敦義的澄清文如下:
一、在某名嘴爆料所謂黨政高層X先生之時,壹週刊七月十日下午曾就此提問,當天下午七時我發出的聲明是:「我和內人並不認識陳啟祥先生,也不知道所稱「陳啟祥的岳丈」是誰?當然也沒有陳啟祥或「陳啟祥的岳丈」來請託過事情,所以我從
針對「壹週刊」今(25)日再爆料,副總統吳敦義晚間正式委由律師函「壹傳媒」,要求於最近一期雜誌中全文刊出澄清函全文,以正視聽。但在該律師函中,但沒有「提告」2字。
吳敦義委由傅祖聲律師發文給「壹傳媒出版有限公司」社長裴偉、總編輯邱銘輝和記者蔡慧貞,並聲明該函是依當事人吳敦義所委任之意旨辦理。函中指出,壹傳媒公司於今年7月19日出刊上架之第582期「壹週刊」標題為「林益世案延燒 蔡令怡急電吳門忠探內情 吳敦義大樁腳拿陳啟祥1000萬」之報導中,第34頁至36頁的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特澄清1.吳副總統夫人蔡令怡女士並未於7月11日與吳門忠為任何電話聯繫,此有通聯紀錄可稽;2.吳門忠並非吳副總統之「大樁腳」,吳副總統亦不知悉陳啟祥有透過吳門忠之配偶陳蓮珠居間介紹認識林益世之事。
至於吳敦義的澄清文如下:
一、在某名嘴爆料所謂黨政高層X先生之時,壹週刊七月十日下午曾就此提問,當天下午七時我發出的聲明是:「我和內人並不認識陳啟祥先生,也不知道所稱「陳啟祥的岳丈」是誰?當然也沒有陳啟祥或「陳啟祥的岳丈」來請託過事情,所以我從
▼6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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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志 • 7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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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特偵組肯定有瀆職, 吃案.
三年後換黨做之後特偵組都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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