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轉載-社會新聞-性侵國三女 工友判刑一年十月
臺灣時報 - 2012年7月26日 上午1:02
〔記者彭華幹台北報導〕一名洪姓男子被控擔任學校工友時,性侵一名國三女學生,台灣高等法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洪男有期徒刑一年十月。
判決書指出,洪姓男子是桃園縣某國中工友,九十九年三月,因修理教室物品時認識被害的國三女學生。
但洪男於九十九年五月,多次趁被害女學生在工友工作室休息時,用手指性侵少女得逞,甚至在國中基測前一週,仍以同樣手法得逞,洪男每次事後給少女數千元不等。
判決書指出,被害少女畢業後因缺錢買書,去年一月初到工友工作室向洪男借錢,事後,少女的姑姑發現少女身上多出數千元,詢問之下,全案曝光,少女父親報
判決書指出,洪姓男子是桃園縣某國中工友,九十九年三月,因修理教室物品時認識被害的國三女學生。
但洪男於九十九年五月,多次趁被害女學生在工友工作室休息時,用手指性侵少女得逞,甚至在國中基測前一週,仍以同樣手法得逞,洪男每次事後給少女數千元不等。
判決書指出,被害少女畢業後因缺錢買書,去年一月初到工友工作室向洪男借錢,事後,少女的姑姑發現少女身上多出數千元,詢問之下,全案曝光,少女父親報
▼9則網友回應▼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