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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前黑girl薔薔涉竊 侵前男友住處搬電腦

自由時報 - 2012年7月26日 上午4:24
薔薔喊冤:有私密照怕勒索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前綜藝節目「我愛黑澀會」的少女藝人薔薔(本名林嘉凌),偕友人找鎖匠開鎖,進入鄭姓前男友住處,將電腦主機帶走,對方怒告竊盜,她則喊冤說「電腦中有私密照怕男友拿來勒索」,但檢方認定,電腦是鄭某所有,公寓也是鄭某所租,將薔薔依加重竊盜罪起訴,若成立,最重恐面臨5年以下徒刑。
記者昨透過臉書向薔薔及廖姓女子聯繫,但都未獲回應。
林嘉凌(21歲)去年認識鄭姓男友,並在北市內湖文湖街某公寓租屋,同居2個月感情生變搬離,鄭某還私下換了門鎖。
起訴書指出,去年12月14日下午一點多,薔薔偕廖姓女友人找鎖匠開門,進入鄭某租屋處,拿走化妝品、保養品、盥洗用具及其他私人物品,也將鄭某桌上型電腦主機搬走,事後鄭某報警遭竊盜,還指薔薔順手拿走他2支iPhone手機、名牌皮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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