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轉載-社會新聞-南港案 吳淑珍判9年定讞

中央社 - 2012年7月26日 下午7:37
相關內容 放大顯示南港案 吳淑珍判9年定讞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6日電)前總統陳水扁、扁妻吳淑珍涉國務費、南港、洗錢等案,最高法院今天宣判,吳淑珍涉南港案部分,被依圖利罪判9年有期徒刑。扁、珍涉及洗錢部分,上訴駁回。其餘案情發回更審。
全案在高院更一審時,認定扁、珍在國務機要費案貪污部分無罪,但合議庭分別依偽造文書罪判扁、珍1年8月徒刑,減刑為10月徒刑;洗錢案部分,扁、珍分別被判2年徒刑。吳
▼13則網友回應▼
  • chili  •  5小時前
    怪了,竟然沒提到給錢的人?
    • 永不妥協 4小時前
      賣歐北共啦--台灣沒良心的都跑去做日本狗了.從日據時代的祖父輩做到現在
    • 尹汝 王 4小時前
      天啊!台灣沒良心ㄉ都在做大法官!
    • 尹汝 王 4小時前
      如果有鬼魂:請幫忙看法院那些法官ㄉ後代會不會有報應?
  • moou  •  5小時前
    吳俗珍 又不用關 沒有差
    反觀黃任中 為何要關 , 當時他快死了 吊點滴坐輪椅
    • Violin 3小時前
      任何總統卸任後都應檢視其任內有無不法的行為,這樣人民才有福
    • 皮皮 4小時前
      貪污就病情好轉
    • 哎呦味啊 4小時前
      沒有什麼不用關....那以後罪犯只要座輪椅就好了........
  • minshong  •  14分前
    應該判99年,世界上最惡臭的第一夫人.
  • 仲殷  •  53分前
    怎麼不處死檢察官呢!
  • 小夢  •  1小時33分前
    雖不會關,但應禁止外出,形同在家軟禁才合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gonews 的頭像
    gonews

    gonews - 新聞速看&分享網友評論

    gonew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