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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龍潭購地案 扁夫婦均判2年定讞

公共電視 - 2012年7月26日 下午8:00
針對前總統__陳水扁與家人涉入的案件、最高法院今天下午宣判。在龍潭購地案的洗錢部分、陳水扁和吳淑珍各被判刑兩年定讞,另外、吳淑珍在南港展覽館案、被依圖利罪判刑九年定讞。至於國務機要費的貪汙等案情、發回高院更審。
最高法院26號下午針對扁案進行宣判,國務機要費案的部份,前總統陳水扁、夫人吳淑珍等人涉及偽造文書罪和貪污罪,最高法院撤銷二審無罪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重審。
==刑事審判發言人 花滿堂==
大可用領據 用收據來提領
因為這個是合乎規定的
何必大費周章提出一些假發票等
所以我們認為原判決的
判斷違背經驗法則
這一部份撤銷發回
在南港展覽館案部分,部份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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