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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健康新聞-肝癌口服標靶藥 納健保給付

中央社 - 2012年7月16日 上午11:44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6日電)第1種治療肝癌的口服標靶藥物將於8月納入健保給付,適用晚期肝細胞癌患者,可平均延長3個月生命,如果合併放射治療等其他療法,可以延長更長存活時間。
台灣肝癌醫學會理事長王鐘貴今天表示,肝癌標靶藥的療效反應率約為7%到8%,如果患者經濟能夠負擔,標靶藥是治療的一絲希望,有病患合併接受放射治療,存活了2年以上。
自8月1日起,凡是轉移性或無法切除且不適合局部治療,或局部治療失敗的晚期肝細胞癌,癌細胞肝外轉移或大血管侵犯但肝功能指數良好的患者,可獲健保給付標靶藥,
▼5則網友回應▼
  • Tony  •  12日前
    健保都要垮了還一直擴張給付,到最後不還是要納稅人買單。
  • Show  •  12日前
    健保局花150億買標靶. 美其名 生命無價. 那個標靶 ..它是有極限的
    生命既然無價 .為何一直猛醫. 致死不悔. 成也西醫 .敗也西醫啦

    無解的疾病 應該解開法令 讓病人去尋求一線生機
    試問末期癌症患者.. 又為何不能試其他療法呢
  • 小清子  •  12日前
    太遲了..外公已經回天堂了..希望可以造福更多需要的人..
  • diamond  •  12日前
    多痛苦兩年
  •  •  12日前
    可平均延長3個月生命,但是需要事先申請,每次申請的療程以2個月為限。

    兩個月之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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