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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政治新聞-吳發律師函 未告壹週刊

自由時報 - 2012年7月26日 上午4:23
〔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雷聲大雨點小?針對上期壹週刊有關「蔡令怡急電吳門忠」的報導,副總統吳敦義原本強勢要求壹週刊在昨天出刊的內容澄清事實並道歉,否則將提告並求償;但壹週刊昨天出刊的內容未理會吳敦義要求,吳敦義也未如先前聲明所言提告,只發出律師函,要求壹週刊在近期刊登其澄清函的全文。
一改強硬態度 想要以和為貴
吳敦義從上週大動作發表聲明揚言提告求償,本週卻僅發律師函要求刊登澄清函,態度明顯出現「落差」;近期更突然封口,多委由律師發言,不再親上火線,引發揣測。相關人士轉述,吳敦義是基於以和為貴,希望壹週刊善意回應,但若還是持續造謠抹黑,吳仍會採取後續的法律行動。
吳敦義在澄清函表示,他深
▼7則網友回應▼
  • ㄚ達  •  2日10小時前
    自己找台階下了哦
  • 雲飛揚  •  1日21小時前
    求和代表想要討好壹週刊暗中找人向壹周刊示好 準備暗中端牛肉給壹週刊 看壹週刊能不能饒過他 不要抓著他不放 這種下三濫的手法 躲不過大家的眼睛 希望壹週刊經得起行政資源利誘的威力
  • 林先生  •  2日9小時前
    吳敦義委任律師昨向壹週刊發函指出,有關「林益世案延燒 蔡令怡急電吳門忠探內情 吳敦義大樁腳拿陳啟祥1000萬」之報導,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

    [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想像空間很大
    • 豆子 2日3小時前
      壹週刊的手法,就是故意90%正確,卻放個10%的小錯(法律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讓當事人以為壹週刊只是道聽塗說沒有事証,吃下定心丸去反駁,在當事人之後再放出事証打你臉!壹週刊都在台發行幾年了,每次都這樣幹………,多少人被他修理過了。林益世的錄音檔,要不是在野黨、媒體後來也都拿到,壹週刊絕不會那麼早放出來,一定還會繼續凌遲,分成好幾段來出刊,一魚多吃。吳敦義有種快去告吧!放心!後面還有東西的。
    • 平子 2日6小時前
      老是不講清楚
      讓我們這種腦筋不好的人 都搞不清楚 是那部份不符??
      難道是指 1000萬 這個數字不符嗎!!!!!
  • 見?  •  2日10小時前
    它那時以和為貴,可是不少告過
  • Davinci  •  2日11小時前
    阿不是要告?不敢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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