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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政治新聞-王昊條款三讀 護毒犯家中幼兒

中央社 - 2012年7月27日 上午5:34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6日電)立法院臨時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稱為「王昊條款」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檢警受理毒品案件時,要主動查訪毒犯家中是否有12歲以下兒童,有異狀須通知社會局。
2歲男童王昊去年遭生母的同居男友及友人凌虐致死,王昊親屬日前說,王昊父親因吸毒入獄,監所曾用問卷方式詢問,家中是否有兒童需要照顧?王昊父親因擔心小孩被帶走,回答不需要,才衍生悲劇,希望立法院修法。
推動這項修法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哽咽表示,這是她在立法院第1個力推通過的法案,「非常欣慰」,未來她會繼續監督相關單位是否確實
▼6則網友回應▼
  •  •  1日16小時前
    真是好法條,讚 ! 讚! 讚! 要落實。
  • 牛奶  •  2日2小時前
    昊昊.想必你天上知道了...也會很開心吧...
  • 替自己加薪  •  2日0小時前
    不要只會羨慕成功的人,其實你絕對有機會
  • MOby  •  2日1小時前
    立意良善
    但長久以來社會局的人力物力一直缺乏
    也該有所配套補足或是提升預算
    才能使法令真正落實
    • 天堂 1日15小時前
      中肯 但我同時也覺得為這些毒蟲花ㄌ太多社會資源
  • vita  •  1日16小時前
    孩子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在無能甚至無良父母出現時真的很需要"強制幫助的力量",美國也有很多吸毒累犯的媽媽,沒能力照顧自己孩子卻一直生,例如電影:攻其不備 的主人翁,每次看到這種毒犯小孩被虐新聞都很心疼,心都會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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