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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珍不能關 可執行罰金與追繳贓款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7月27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王己由、林偉信╱台北報導】
扁嫂吳淑珍因龍潭案等四案,已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加上昨天定讞的南港展覽館案判刑九年,五案合併刑期最高就是廿年。珍雖因無法自理生活,不能在監服刑,被判的罰金刑和追繳犯罪所得,還是可以執行。
法界實務人士說,「不能關珍,可以追錢」,有關珍的罰金刑和犯罪所得,檢方在判決確定後,應可盡速執行和追繳沒收。雖說罰金刑可聲請易服勞役,但以扁家財力和目前扣到的「海角七億」贓款,易服勞役不符公平正義,檢方若能全部追錢,讓扁家吐出不法所得,才符合社會期待。
目前吳淑珍的罰金刑和犯罪所得部分,在龍潭案,被判併科罰金一億五千五百萬元,追繳沒收未扣案共同犯罪所得,美金二百七十萬零四十九點七八元、加上昨南港展覽館案二千萬元罰金,及追繳沒收犯罪所得二百七十三萬五千五百元美金,珍執行的罰金和追繳犯罪所得,合計超
▼8則網友回應▼
  • Londy  •  21小時前
    哦.. 原來他們家才貪這麼一點點呀?
    不知沒上過班的陳致中大華超市的6000多萬美金,國外公司、基金..等.. 都那裡來的..(原來天上會掉錢給他們家)
  • Jannifer  •  1日2小時前
    等看著吧!他家「笑」子「笑」媳一定立刻出來哭夭說「政治迫害」啦!
  • c  •  1日11小時前
    貪污的錢需全數追回
    至於人可交由家人照顧,但限制居住 現制出境
    畢竟別再浪費國家資源去照顧
    否則只會讓綠丁藉機找碴 像現在的阿扁一樣
    一下得癌 一下生病 又一下發瘋.........
  • 草芥  •  1日13小時前
    "責付家屬在家" 可以出遊、出去晃晃嗎? ( 好奇 )
  • o42u  •  1日13小時前
    看到那嘴臉就度爛 只會在那裝死裝可憐 媽的 還有林益世跟陳水扁 都是垃圾
    • o42u 1日12小時前
      樓上是民進黨?
    • 阿澈 1日13小時前
      樓上是國民黨?
    • o42u 1日13小時前
      樓上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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