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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離譜救護員!竟拒載重傷患到大醫院

NOWnews - 2012年7月27日 下午3:02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22日發生一起車禍,陳姓婦人騎機車載一對女兒與汽車碰撞,這一撞造成小女兒右腳嚴重骨折;未料,救護車到場竟拒絕將病患載往醫療資源較豐富的大醫院,幾經溝通後才妥協將女童送往榮總。不予通融的做法,令家屬相當不解;消防局表示,當時作法是依規定辦理。
消防局緊急救護科長蔡昭霖解釋,救護員拒絕將女童送往大醫院,是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辦理,以骨折來說,應先送往一般級急救責任醫院止血,因此救護員的作法確實無誤。
救護員與家屬一度在現場將持,之後考量事故發生的大雅區,負責的清泉醫院已經收了車禍的陳姓婦人與大女
▼7則網友回應▼
  • 浩雲  •  1日7小時前
    NOWnews最好換個標題
    以免更多人看到你們的無知
    媒體死不道歉的態度還真是天下無敵啊
  • 豬豬...婷^o^  •  1日4小時前
    送到最近的醫院才是正確的作法,請媒體和議員不要唯恐天下不亂,好嗎?
  • 阿倫  •  17小時前
    莫明奇妙,那全送台大好不好,不管高雄,屏東,花蓮,台東,一律送醫療水準最高的台大
  • becky  •  1日10小時前
    希望各位大眾能相信消防員之專業,大家都認為大醫院比較好,但是要做緊急處理的話,當然是要選擇較近,又可以醫治的醫院,若家屬執意送往大醫院,可能會延誤就醫,造成更嚴重的後果,然後又怪罪消防人員,這是非常不明智的!
    • BLuE Joe~ 1日4小時前
      唯恐天下不亂......
    • 敏敏 1日9小時前
      說的也是,若在北部,中和區卻要送台北榮總,那是不是不合理呢?
  • RICE  •  1日3小時前
    記者又在亂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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