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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地方新聞-指定NCC主委 政院:依法辦理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7月28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王正寧╱台北報導】
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昨天表示,行政院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規定,提名NCC委員時,指定一人為主委、一人為副主委,一切依法辦理,沒有下指導棋,也不會影響其運作的獨立性。
至於旺中併購案引發爭議,胡幼偉也再次強調,行政院絕對不會在NCC審核任何個案時給予任何指示,也不會干預獨立機關對於個案的審查,完全尊重NCC的決定。
立法院臨時會日前甫通過NCC
▼6則網友回應▼
  • TOMMY  •  13小時前
    NCC組織法在去年十二月經立法院完成修法,組織法第四條規定,NCC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而且提名時,應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一人為副主任委員,所以行政院指定NCC主委人選是依法辦理。
  • Freddy Meng  •  10小時前
    看來旺中併購案將達陣,未來總有一天NCC及政府難以約束這進化的媒體異形.
  • 弘仁  •  8小時前
    當初狗黨在野時為奪取行政院新聞局的媒體控制權,假裝弄一個獨立機關髒兮兮,委員還用立院政黨人數比例亂搞,被大法官認定違憲,現在自己用弄一個行政院指定髒兮兮主委的新法,再說自己依法,狗黨真的夠賤!
  • 明 陳  •  6小時前
    去看看中時的新聞才知道...有錢就可買下各媒體...那台灣不知可不可以去大陸買新聞媒體嗎?
    新聞的自由不是誰可以壟斷的....也不是用違憲或妨礙人民財產似是而非的論調....
    中時的新聞怎麼越看來越像對岸模式..
  • George  •  4小時前
    真 是 無# 恥# 讕 言~!!!
    • George 4小時前
      為何 民 進 黨 執政時
      就得依 政 黨 比 例 分配?
      由委員 互 選 主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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