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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眷舍原址蓋房 國防部催討敗訴

中央社 - 2012年8月5日 下午3:52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5日電)退役中將吳姓國大代表在軍用眷舍原址新建房屋後,遭國防部討屋。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房屋歸吳家所有,判決國防部敗訴。
法院公布判決指出,曾擔任國民大會代表的吳男為退役中將,民國55年間獲國防部配住於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帶的眷舍,但後來配合市府拓寬和平東路,眷舍遭拆除,吳男65年便在原址出資興建4層樓高的房子。
吳男過世後,由家屬繼承房子。但國防部認為,因土地是國有地,當初吳男蓋房前,是由擁有土地所有權的國防部協助函國有財產局,吳男才取得建築執照。吳男具退役將領身分才取得土地使
▼7則網友回應▼
  • Bolon Yukte  •  16小時前
    ㄘㄨㄚˋ 屎了吧
    遺眷有地上權
    土地所有權在國防部也沒用
    誰叫你們當初 優待這些所謂的有功將士 沒白紙寫黑字律定清楚
    現在依法論法 想要回土地 變賣求現 增加國防經費 或者 現役將領 在旁覬覦 等著接收
    這些都牽扯到法律問題
    解決不了了吧
    這種案子 國防部裡面一大堆
    你們不是培養也一堆法律所畢業的軍官嗎
    搞得跟真的一樣
    叫他們出來出出點子 看是否能要得回來
    想必 那些點子 更是讓人看到聽到 絕對會爆笑
    • fraxarf 12小時前
      要是軍法可以審,何必到「民間」法院審 ~
  •  •  10小時前
    討不回來.那直接告侵占國土啊.包吃包住包養.至少也拿點錢出來租那塊地吧!相信在高階將領中不是唯一
  • 阿昆  •  11小時前
    國防部應該打「拆屋還地」
  • 五元  •  14小時前
    吃死台灣人的中國軍
  • 道法自然  •  13小時前
    眷村應該保留下來~~
    因為對台灣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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