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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涉散布女友裸照 男子遭訴
中央社 - 2012年8月5日 下午6:02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55歲的林姓男子,民國98年間涉嫌將女友的裸照寄送給同事。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妨害風化罪將林男起訴。
檢方指出,林姓男子與女友在同一個地方工作,並於94年間交往。98年3月間,林男在住處無故拍下女友昏睡時的裸照,並將裸照以手機傳送給同事,或把裸照給多名同事觀看。被害人發現後報警處理。
檢方指出,林姓男子與女友在同一個地方工作,並於94年間交往。98年3月間,林男在住處無故拍下女友昏睡時的裸照,並將裸照以手機傳送給同事,或把裸照給多名同事觀看。被害人發現後報警處理。
▼12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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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觴
真替你的國文老師感到悲哀!!散布=散佈.....而且法律早就統一使用"布"這個字..。
你的國文老師很生氣的站在你背後: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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