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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托兒所長任內涉貪 判6年6月
中央社 - 2012年8月7日 下午6:42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7日電)前豐原市立托兒所長傅錦圓97至99年採購公用物品浮報價格,向廠商收取回扣新台幣6萬多元。台中地院依貪污等罪判傅女徒刑6年6個月;3名業者也被判刑,但都緩刑2年。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59歲的傅錦圓自民國95年起擔任豐原托兒所長,97至99年間辦理托兒所7件採購案,要求美術及樂器等3名業者開立浮報價額發票,並收取回扣。
3名業者開立不實報價及發票,向公所請款,取得款項後,再將價差交給傅女,傅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59歲的傅錦圓自民國95年起擔任豐原托兒所長,97至99年間辦理托兒所7件採購案,要求美術及樂器等3名業者開立浮報價額發票,並收取回扣。
3名業者開立不實報價及發票,向公所請款,取得款項後,再將價差交給傅女,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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