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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男子台中港挖石蚵 罰款3.3萬
民視 - 2012年8月26日 上午11:08
台中市一名63歲的王姓男子,日前到台中港100號碼頭挖石蚵,被警方依違反商港法開了3萬3千塊錢的罰單,王姓男子只挖兩斤半,等於一斤石蚵要1萬1千元天價,讓他直呼;真的是賠慘了。
100號碼頭的堤防內,消波塊長滿了野生的石蚵,一位63歲的王姓男子,日前在這裡採挖石蚵,沒有注意到這裡是航道禁區,被港警移送法辦,警方表示,依照去年12月新頒佈的商港法,民眾闖入管制禁區,要罰款10萬到50萬,但考量王姓男子只是徒手採挖,改採行政罰法,只罰最低金額的三分之一,3萬3千塊錢。到[Yahoo!奇摩新聞]詳全文
100號碼頭的堤防內,消波塊長滿了野生的石蚵,一位63歲的王姓男子,日前在這裡採挖石蚵,沒有注意到這裡是航道禁區,被港警移送法辦,警方表示,依照去年12月新頒佈的商港法,民眾闖入管制禁區,要罰款10萬到50萬,但考量王姓男子只是徒手採挖,改採行政罰法,只罰最低金額的三分之一,3萬3千塊錢。到[Yahoo!奇摩新聞]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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