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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借用雨衣擋一下 「有還」不算偷

東森新聞 - 2012年8月27日 下午1:35
今年3月,台北一名段姓男子因為下雨天騎車,情急之下,穿走了掛在隔壁機車的雨衣,結果被對方車主提告,但男子說自己是暫時「借」雨衣,事後還有把雨衣拿去還,檢察官認為男子沒有侵占意圖,不起訴處分。
機車停得滿滿,有騎士不怕偷,直接把雨衣、安全帽通通掛上車,不然就是放在機車座墊上,但如果不走運,可能就會被拿走沒雨衣可以穿,今年3月,台北一名段先生,因為不巧遇上下雨天,在機車停車場拿走了掛在隔壁機車的雨衣,想說之後再拿來還,但被雨衣主人氣得提告,男子說自己是想借雨衣,事後也想歸還,檢察官因此認定段先生沒有侵占
▼6則網友回應▼
  • 我...好想飛...  •  4小時前
    我相信搶超商、搶銀行的人並沒有那麼壞,他們只是先借一下,以後會還的...........這是鬼月在說鬼話嗎?又是哪個鬼法官?
    • Damien 4分4秒前
      不是法官 是檢察官
  • 儒儒  •  1小時52分前
    不告而取即為偷!
  • ☆薇兒  •  3小時前
    去7-11買件輕便雨衣很難?
    一定要拿別人機車上的?
    也太自私
    下雨你沒雨衣就拿走旁邊車上的
    那車主回來沒雨衣算他倒楣囉
  • 賣女孩の小火柴  •  1分41秒前
    所以沒錢的時候只好去銀行搶一下, 等到景氣好轉有錢的時候在還銀行就好
    東西還回去就沒事, 那還需要警察幹嘛?
  • Yahoo!奇摩使用者  •  3分5秒前
    老人家賭資80元就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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