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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刊李宗瑞不雅照 4記者請回
中央社 - 2012年8月27日 下午8:33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7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平面媒體刊登李宗瑞不雅照案,今天傳喚掛名的4名記者作證,訊後請回。檢方將傳喚責任編輯及主管說明。
某平面媒體昨天在頭版及次版刊登「變態淫魔,硬上月事妹」等新聞,以及李宗瑞與女子在房間內的偷拍畫面截圖,台北地檢署昨天立即分他字案偵辦,朝刑法的妨害祕密及散布猥褻物品等罪追查。
為調查相關事證並查明偷拍畫面截圖的來源及散布管道,承辦檢察官下午傳喚撰文的2名陳姓記者、1名游姓記者及1名實習記者等4人作證。
陳姓記者在偵查庭中表示,他以P2P軟體取得截圖,自己沒有看過性愛影片
某平面媒體昨天在頭版及次版刊登「變態淫魔,硬上月事妹」等新聞,以及李宗瑞與女子在房間內的偷拍畫面截圖,台北地檢署昨天立即分他字案偵辦,朝刑法的妨害祕密及散布猥褻物品等罪追查。
為調查相關事證並查明偷拍畫面截圖的來源及散布管道,承辦檢察官下午傳喚撰文的2名陳姓記者、1名游姓記者及1名實習記者等4人作證。
陳姓記者在偵查庭中表示,他以P2P軟體取得截圖,自己沒有看過性愛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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