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轉載-社會新聞-追求女同事不成 男性侵未遂判刑

自由時報 - 2012年8月29日 上午4:28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黃姓男子追求一位女同事卻無法如願,沒想到黃某色慾薰心,趁2人一同出差時在車內要性侵該女子,並揚言:「非禮妳之後,我會自己去派出所報案。」女子為求自身安全,佯稱先購買保險套再到旅館後發生性關係,並趁機跳車向路人求救,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10月。
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和被害女子為同事關係,黃某對她早有好感而苦苦追求,卻無法如願。去年8月14日下午6點多,2人一同出差拜訪客戶,由黃某負責開車,但他將車輛開到山區並對女同事說:「我現在做給妳看,告訴妳什麼叫非禮,事情發生完後,我會自己去派出所報案。」
被害女子為求自身安全,要求黃某先購買保險套後,再和他發生性關係,以避免懷孕。黃某聞
▼0則網友回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gonews 的頭像
      gonews

      gonews - 新聞速看&分享網友評論

      gonew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