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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政治新聞-徵「廚娘」遭罰真冤?! 議員要求勞工局多宣導
NOWnews - 2012年7月23日 上午10:18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林晉章接獲民眾抱怨,其在人力銀行網站刊登徵「廚娘」廣告,被勞工局以涉嫌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規定,禁止性別歧視之事項開罰。林晉章呼籲勞工局應該多多宣導,避免民眾因使用「習慣用語」而觸犯法令。
遭罰的民眾向議員抱怨,並無性別歧視的意思,只不過「廚娘」為習慣用語,才會如此刊登。
林晉章表示,陳情民眾被開罰之事乃「性別工作平等法」所規定,勞工局也是依法辦理。從此事發現,確實有些職稱是民眾的習慣性用語,但卻已經涉及性別歧視,例如餐廳門口常見店家貼上誠徵「廚房阿姨」、「洗碗歐巴桑
遭罰的民眾向議員抱怨,並無性別歧視的意思,只不過「廚娘」為習慣用語,才會如此刊登。
林晉章表示,陳情民眾被開罰之事乃「性別工作平等法」所規定,勞工局也是依法辦理。從此事發現,確實有些職稱是民眾的習慣性用語,但卻已經涉及性別歧視,例如餐廳門口常見店家貼上誠徵「廚房阿姨」、「洗碗歐巴桑
▼11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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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
徵助理 限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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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 shop
搬家公司工人 有些女的也能勝任 --你這點的確是岐視
有些女的比部分男人還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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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e •
真是受夠了那些公部門的法規制定... 公司單位找人原本就有一定的標準. 比如重勞力的工作一定會有年齡.體重.姓別等差異.. 但是我們的勞工局就會說什麼不合就業服法 !!!! 現在立委楊玉欣找人限制30歲以上都違反規定.. 這實在有夠可笑.. 請問就業服務法是哪些恐龍定出來的??????連公部門都無法遵行的規定..怎麼可以無理的要求民間單位完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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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宏
那些公家單位就是腦袋裝混凝土.硬綁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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