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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車禍失明 獅子大開口 法官拆穿
自由時報 - 2012年7月23日 上午4:35
〔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潘姓跆拳教練騎機車追撞突然迴轉的社工員汽車,潘眼睛失明向對方求償891萬元,為拿到全額賠償金,請來開道館的羅姓姑姑作證,指侄子在她的道館月領3萬5千元,法官最後拆穿羅女謊言,查出她收掉一處道館,學員、收入大減,故大幅刪減求償金額,判賠130萬7千餘元。
求償891萬 判賠130萬
判決書指出,潘於98年11月間騎乘機車行經屏東縣內埔鄉中林路,因前方汪姓社工駕駛的轎車突然迴轉,貿然自路邊朝對向車道迴轉;兩車擦撞,煞車痕約26.5公尺,造成潘的頭部外傷、顱內出血,右眼挫傷併視神經損傷,導致右眼失明。
被告刑事一審被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被害人求償精神慰撫金
求償891萬 判賠130萬
判決書指出,潘於98年11月間騎乘機車行經屏東縣內埔鄉中林路,因前方汪姓社工駕駛的轎車突然迴轉,貿然自路邊朝對向車道迴轉;兩車擦撞,煞車痕約26.5公尺,造成潘的頭部外傷、顱內出血,右眼挫傷併視神經損傷,導致右眼失明。
被告刑事一審被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被害人求償精神慰撫金
▼11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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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杰 •
1隻眼睛 只值130萬....那如果是一個月只賺1萬塊的 納法官是不是只判給50萬... 原來法官是看你賺多少再判的 哇 那要是撞到 大老板 一個月賺上百萬的 那不就賠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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