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轉載-社會新聞-車禍失明 獅子大開口 法官拆穿

自由時報 - 2012年7月23日 上午4:35
〔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潘姓跆拳教練騎機車追撞突然迴轉的社工員汽車,潘眼睛失明向對方求償891萬元,為拿到全額賠償金,請來開道館的羅姓姑姑作證,指侄子在她的道館月領3萬5千元,法官最後拆穿羅女謊言,查出她收掉一處道館,學員、收入大減,故大幅刪減求償金額,判賠130萬7千餘元。
求償891萬 判賠130萬
判決書指出,潘於98年11月間騎乘機車行經屏東縣內埔鄉中林路,因前方汪姓社工駕駛的轎車突然迴轉,貿然自路邊朝對向車道迴轉;兩車擦撞,煞車痕約26.5公尺,造成潘的頭部外傷、顱內出血,右眼挫傷併視神經損傷,導致右眼失明。
被告刑事一審被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被害人求償精神慰撫金
▼11則網友回應▼
  • 小杰  •  2日12小時前
    1隻眼睛 只值130萬....那如果是一個月只賺1萬塊的 納法官是不是只判給50萬... 原來法官是看你賺多少再判的 哇 那要是撞到 大老板 一個月賺上百萬的 那不就賠不完了..........
    • pilar9095 1日22小時前
      撞到郭台銘...說不定一毛都不用賠...因為三星會幫你付清...
      說不定還會頒給你一座"南韓之光"的獎牌, 外加一大筆豐厚的獎金...
      然後邀請你到首爾遊街狂歡一個月...
    • 2日10小時前
      要是撞到郭台銘~可能要賠十幾代~~
    • Sam 2日10小時前
      3萬5有很多嗎?就算一間道館只有20幾名學員,跆拳道教練就不能領3萬5嗎?
      這是怎樣的社會壓!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嗎?
  • 陳先生  •  2日10小時前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達官貴人撞不得, 不然你賣老婆兒子都賠不起
    平民百姓隨便撞, 運氣好撞到沒收入的遊民
    搞不好還會獲頒"整治市容有功"的匾牌
  • 竹優  •  2日12小時前
    沒有天理阿,才賠償這樣一點,為什麼不用國民平均所得來當賠償基數,這樣才公平阿,萬一撞到郭台銘,工作十輩子也賠償不完阿,
    • 冠程 2日6小時前
      撞到富豪巨賈,法官會說金錢賠償對當事人而言似不具實益,可能要求道歉或捐助公益機構或作公益志工來彌補。
    • 嘉偉 張 2日9小時前
      平等的意思又不是指撞道誰都要賠一樣的錢!!
      不過聽說8 9世紀時後的歐洲,有種類似的做法是全民平時就有繳交一部分的稅金,用這些稅金成立一個類似基金會的組織,一旦發生意外事故,肇事者不再需要賠償天文般的數字(但還是不少例如賠償原價的30%),出事的人也可以向該基金會申請賠償金額,觀念類再得保險。
    • 俊家 2日10小時前
      就算換工作薪資更高..那也是未來之事,法律不能用未來的事情做為判斷,你說對了,失業被撞頂多就是求償醫藥費,無法求償勞力薪資
  • pj  •  2日11小時前
    那如果撞到長期失業青年, 一毛都不用賠, 如果撞到將敗還未敗的敗家子, 還可以獲得尚未敗光的家產 ?????????????????
  • 撒旦門徒  •  2日11小時前
    亂七八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gonews 的頭像
    gonews

    gonews - 新聞速看&分享網友評論

    gonew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