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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自發簡訊控前夫外遇 求償敗訴

中央社 - 2012年7月25日 下午12:50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5日電)李姓女子引用前夫手機門號傳送露骨簡訊,指控前夫在離婚前與他人曖昧,請求賠償6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查出,簡訊竟是李女假借前夫名義所為,日前判決李女敗訴。
根據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台北市李姓女子與擔任中醫師的簡姓男子在民國99年11月間結婚,去年6月間離婚。
李女指控簡男與她離婚前,與女性友人通姦、來往露骨簡訊,使她與簡男才新
▼2則網友回應▼
  •  •  10小時前
    希望哪個前夫反告回去= =
    這個女人根本沒有學乖...
    要好好逞罰一下....
  • 亞瑟 · 潘德拉剛  •  10小時前
    根本是想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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