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轉載-社會新聞-惡鄰狠心下毒 愛犬命喪黃泉路

NOWnews - 2012年8月2日 下午10:38
記者林呈彥/新北報導
遠親不如近鄰,但若是遇上泯滅人性的惡鄰,那麼可得看緊自身家產安全,其中包括飼養的寵物在內!新北市三峽區日前發生一宗養狗民眾,親眼目睹自己飼養的三隻愛犬,遭到惡鄰毒死慘劇,飼主憤而向警方報案,警方即依毀損罪將毒狗兇嫌繩之以法並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毒狗兇嫌陳姓老翁,平日就與養狗葉家不對盤,雙方常因不易相處而滋生不悅心結,而葉家人有飼養寵物犬嗜好,一口氣飼有三隻體型健壯愛犬,毛色分別是一黑二黃,犬齡在五至十歲間。
事發當天清晨時分,飼主葉姓男子發現鄰居陳姓老翁,獨自在自家出入口處徘徊並四處張望,行跡相當可
▼6則網友回應▼
  • BaoSHEN  •  22小時前
    毀損罪...
  • Yahoo!奇摩使用者  •  22小時前
    這老翁毀損罪也罰不了多少,台灣對於保護動物的法律真的要再改進.....
  • M.R.拿鐵  •  22小時前
    毀損最是尛?
    狗不是命?
    蓄意謀殺吧?
  • 戰艦大和  •  22小時前
    用動物保護法才對吧?第六條與第卅條三,可罰一萬以上五萬以下,另民事訴訟法得請求損害補償。
    引錯法條可能導致不起訴或輕判的耶
    • 紳士 20小時前
      毀損罪是刑法
      動保法是行政法
      刑罰才有罪責,行政罰沒有罪責喔(例如超速罰單)
      毀損罪可以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比起你引用的動保法第六條跟罰責的第卅條一萬五千以上七萬五千以下的罰鍰要嚴重許多
      再說要引用動保法也該是第十二條跟第二十五條的宰殺犬貓十萬到五十萬的罰鍰,累犯才會造成刑罰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畢竟我國的立法對於犬貓還停留在屬於物權,執法者也只能遵從法令執行唷
  • 吳寶寶  •  21小時前
    一點良心都沒,狗有惹到他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gonews 的頭像
    gonews

    gonews - 新聞速看&分享網友評論

    gonew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