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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殺死恩人自首 獲判無期徒刑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8月3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四十三歲肢障男子許有良,恩將仇報,去年五月,將好心收留他的婦人連刺十八刀致死。案發後,他打電話向警方自首,不料到警局投案途中,卻因酒駕撞橋被逮。最高法院認定許男因犯後自首,經減刑,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薛姓婦人九十九年四月間,同情許男右腳截肢,無業又居無定所,提供台東縣太麻里鄉金崙村富山山區的工寮供許居住,偶爾還給予生活費;許男稱呼對方為「乾媽」,雙方關係良好。
去年五月十二日上午十一點半,薛婦騎車到工寮工作時,指責許將她給的生活費拿
四十三歲肢障男子許有良,恩將仇報,去年五月,將好心收留他的婦人連刺十八刀致死。案發後,他打電話向警方自首,不料到警局投案途中,卻因酒駕撞橋被逮。最高法院認定許男因犯後自首,經減刑,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薛姓婦人九十九年四月間,同情許男右腳截肢,無業又居無定所,提供台東縣太麻里鄉金崙村富山山區的工寮供許居住,偶爾還給予生活費;許男稱呼對方為「乾媽」,雙方關係良好。
去年五月十二日上午十一點半,薛婦騎車到工寮工作時,指責許將她給的生活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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