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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男撿iPhone拒還 轉贈母害判刑

東森新聞 - 2012年8月21日 下午12:57
律師茆怡文的iPhone 4手機,去年掉在北市一家泰國餐廳內,她以通訊軟體WhatsApp傳訊息到自己手機,要求對方把手機交到派出所,拾獲的餐廳陳姓員工置之不理,仍將手機帶回家給母親使用,台北地院依侵占遺失物罪判陳姓員工罰金三萬元,依贓物罪判陳姓員工母親四個月,各獲緩刑三及四年。
台北信義區這間泰國餐廳的包廂內,往窗外看去就是101的夜景,位置寬敞,菜色道地吸引許多老饕上門,去年11月,茆姓律師和朋友到這間泰國餐廳用餐後,剛買的iPhone手機卻遺失了,律師立刻傳APP訊息到自己手機內,要撿到的人把手機送到派出所。
▼16則網友回應▼
  • 無人知  •  1日16小時前
    那個媽媽也很糟糕,警察都找上門了還"堅決否認",假如是我媽早就賞我幾巴掌了。那位媽媽真是教育失敗。
    • saha 1日15小時前
      就是有這種媽媽,那位陳姓員工才敢被告知要歸還手機還死不還!
    • ㄍㄍ 1日15小時前
      太好了
  • 派大星  •  1日18小時前
    做人活的心安理得最重要,不是我們的就別強求.
  • 鬼尼  •  1日16小時前
    好好喔...我掉了就沒找回來= =+ ......偷的人都沒開過機...!
    • 小璋 6小時前
      要怎樣才可以打開手機定位系統?手機不是不在自己手上嗎?
    • 華麗登場 1日7小時前
      被賣大陸黑市了.
    • james 1日15小時前
      轉賣到大陸去了....
  • 陳信義  •  1日11小時前
    那是營業場所無法要3成,謝謝 。
    • Nicole 16小時前
      他明明只是有疑問ㄉ口氣 ....... 乾脆不要回答
    • 尚群 17小時前
      RE華麗豋場:今天重點就不是第三者...你硬要坳一些機率很低的事情來辯駁增加自我良好?(誰會撿起來特地關機在丟掉?要就是不管,要嘛就是侵占...)
    • 華麗登場 1日8小時前
      是喔 為什麼? 如果員工把他關機丟掉 再由第3者撿到的話呢
  • Mr.X  •  1日18小時前
    3萬元都可以買支全新的iPhone。
    • Steve 1日12小時前
      和解金+1.我記得侵占遺失得處500元以下罰金,3萬元似乎有點太多了。
      另外,刑事贏了還可告民事,要求補償這段時間精神及工作上的損失。不過得饒人處且饒人,最重要的手機回來了就好。
    • 阿呆 1日16小時前
      怎在別篇報導看到是寫和解金3萬
    • 展睿 1日16小時前
      罰金3萬 是給政府吧?? 遺失人應該只能"要求賠償"和歸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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