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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生活新聞-夫妻性侵女友人 判7年徒刑
中央社 - 2012年8月22日 下午3:12
(中央社記者黃進恭台中22日電)台中市一對王姓夫妻和友人喝酒後到旅館休息,夫妻涉嫌性侵女性友人,安排測謊時,夫妻說謊卸責,台中高分院判7年徒刑。
台中高分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王男、鄭女是夫妻,詹男和陳女也是夫妻,他們和女性友人共5人,99年8月間到后里區一間KTV唱歌喝酒。
判決書指出,5人喝酒後,前往汽車旅館休息,天亮後,詹男和陳女要載小孩,先行離開,王男和鄭女竟性侵女性友人。
判決書指出,被害女子證稱,她跟王男交情就是一般朋友,沒有比朋友更親密、曖昧或男女朋友交往情形。
判決書指出,被害人供述,夫妻倆人聯手性侵她,實在無法說服自己。王男則說,喝酒失去理智,不是很清楚性
台中高分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王男、鄭女是夫妻,詹男和陳女也是夫妻,他們和女性友人共5人,99年8月間到后里區一間KTV唱歌喝酒。
判決書指出,5人喝酒後,前往汽車旅館休息,天亮後,詹男和陳女要載小孩,先行離開,王男和鄭女竟性侵女性友人。
判決書指出,被害女子證稱,她跟王男交情就是一般朋友,沒有比朋友更親密、曖昧或男女朋友交往情形。
判決書指出,被害人供述,夫妻倆人聯手性侵她,實在無法說服自己。王男則說,喝酒失去理智,不是很清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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