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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健康新聞-打敗癌症二勢力 產、壽險21張癌症險比一比

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雜誌 - 2012年9月1日 下午1:11
台灣第一張終身防癌險在民國六十八年上市,迄今已三十三年,在這段期間,癌症不僅躍升到國人十大死因首位,且連續蟬聯三十年。
而過去三十年,癌症治療從傳統切除病灶、化學治療,進步到標靶藥物到伽瑪刀等,中醫也加入抗癌的行列。因為治療技術不斷翻新、大大提高癌症的治癒率,讓癌症不再是死亡的前哨站。長期抗癌的機率增加,龐大的經濟壓力也隨之而來。
癌症險保單從早期只有癌症門診治療、癌症住院治療、癌症手術及癌症身故保險金四大給付項目,發展到現在有一次給付型、帳戶型、一年期等多樣化的商品,常令消費者看得眼花撩亂。如果擔心早期買的癌症險或是只有一張癌症險保障額度不夠,想規劃第二張癌症險保單,該如何選擇?本刊邀請產、壽險公司推薦適合作為第二張癌症險的主約商品,最後共有二十一張保單出線。 一次給付型防癌險 不必蒐集單據最熱門
本次共有十七家壽險公司推薦自家的癌症險保單,其中有十家提供初次罹癌一次給付型防癌險。
一次給付型防癌險顧名思義,就是一次給付一筆癌症保險金後,契約就終止。這類保險最大的特色就是在等待期過後確定罹癌,不必先治療也不需收集單據,只要憑診斷證明書跟癌症病理組織報告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一筆保險金。給付項目大致上可分為低侵襲癌、侵襲癌(癌症)與特定癌症等三項。
低侵襲癌症除了原位癌外,還包含第一期前列腺癌、甲狀腺為乳頭狀癌等侵略性較低的癌症,治療的花費較少,因此給付金額通常只有侵襲癌的五~十%,給付後保險契約仍持續有效。萬一將來保戶罹癌,有些商品在給付癌症保險金時,必須扣除先前請領的低侵襲癌保險金。
若罹患的是肝癌或是其他較難治癒的特定癌症,部分保單還會加碼給付保險金,提供被保險人更多的治療金援。
雖然平均每六分二十一秒就有一人罹癌,然而未罹癌者仍然佔大多數,因此十張一次給付型保單,都有給付滿期保險金的機制。大多數的公司是在保單滿期、保險契約仍存在時,將所繳保費全額作為滿期保險金給付,有些公司則是將所繳保費乘以固定比率後給付,具有儲蓄功能,這類保單的保費結構偏重在累計保單價值準備金,因此保費相對較貴。
此外,雖然癌症是第一大死因,但非因癌症死亡者仍佔多數,因此如果被保險人因癌症之外的其他原因身故,這十張一次給付型防癌保單都會退還所繳保費的總額或一.○六倍,部分保單是以所繳保費總合(或一.○六倍)、保單價值準備金或保險金額三者取其大退還。
不論是滿期保險金或非因癌症身故退還所繳保費的機制,目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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