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轉載-健康新聞-生育事故救濟金 最高2百萬

中央社 - 2012年7月6日 下午7:48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6日電)衛生署今天說,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上路,產婦在醫院或診所生產,若自己或嬰兒不幸死亡或重殘,除產婦故意造成事故或醫師故意傷害外,將可獲新台幣30萬到200萬不等救濟金。
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這項「鼓勵醫療機構辦理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經行政院通過,衛生署正在撰寫具體辦法,也受理申請,今年1月1日(含)之後生育事故,只要不是醫師或產婦故意,均可適用。
石崇良說,生產時發生血崩、難產等事故,產婦或嬰兒不幸死亡,或呈植物人等殘障傷害,接生的醫師和產婦或家屬同意後,共同具名,向衛生署相關委員會申請救濟,產婦或嬰兒可獲得最低30萬元、最高200萬元救濟金,嬰兒和產婦分開計算。
他說,這項計畫的本質是救濟,不
▼5則網友回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gonews 的頭像
    gonews

    gonews - 新聞速看&分享網友評論

    gonew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