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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健康新聞-生育事故 最高賠2百萬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7月7日 上午12:02
衛生署今天說,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上路,產婦在醫院或診所生產,若自己或嬰兒不幸死亡或重殘,除產婦故意造成事故或醫師故意傷害外,將可獲新台幣卅萬到兩百萬不等救濟金。
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這項「鼓勵醫療機構辦理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經行政院通過,衛生署正在撰寫具體辦法,也受理申請,今年一月一日(含)之後生育事故,只要不是醫師或產婦故意,均可適用。
石崇良說,生產時發生血崩、難產等事故,產婦或嬰兒不幸死亡,或呈植物人等殘障傷害,接生的醫師和產婦或家屬同意後,共同具名,向衛生署相關委員會申請救濟,產婦或嬰兒可獲得最低卅萬元、最高兩百萬元救濟金,嬰兒和產婦分開計算。
他說,這項計畫的本質是救濟,不以過失咎
▼1則網友回應▼
  • 臭男人  •  8日前
    發免死金牌會有助提升醫療品質.跟醫護道德嗎? 能有效改善醫護職場工作環境嗎?
    人民需要的是損失生命來換取賠償金嗎? 一條生命最高價值200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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