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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健康新聞-醫護五大皆空 衛署提限縮刑責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7月7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邱俐穎╱台北報導、王正寧/台北報導】
台灣醫師因醫療糾紛,「犯罪率」居世界之冠,平均每年就有卅六.七位醫師遭刑事起訴,高起訴率也讓年輕醫師不願投入婦幼內外及急診等五大科別。衛生署昨提出《醫療法》修正草案,大幅限縮醫事人員刑事責任範圍,若故意或明顯違反醫療常規且情節重大者,才需負起刑事責任。
另衛生署將推動病歷保全制度、電子病歷無法修改;建立訴訟外調解制度,並由醫師、律師雙專長者擔任諮詢人;建立義務辯護律師協助病人訟訴,並改革醫療鑑定制度,來保障民眾權益。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昨上午出席法務部「醫療行為應否除罪化或過失責任應否嚴格化公聽會」表示,台灣醫療水準全世界有目共睹,但醫師犯罪率高卻也是世界罕見,我國醫師刑事起訴率是德國的九倍、日本的十三倍,美國的四百倍。
統計發現,台灣醫師遭刑事起訴的醫師中八成五是婦幼內外及急診科醫師,也影響年輕醫師不選高風險科別。
石崇良說,不論過失輕重皆論刑事責任,不僅衍生防禦性醫療,醫療生態更嚴重扭曲,成了「救醜不救命」。為改變醫療現況,衛生署提出《醫療法》修法,明確定義故意或明顯違反醫療常規且情節重大者,才負刑事責任,但不限制民眾訴訟權。
衛生署目前也擬具《醫事爭議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預計下會期送進立法院
台灣醫師因醫療糾紛,「犯罪率」居世界之冠,平均每年就有卅六.七位醫師遭刑事起訴,高起訴率也讓年輕醫師不願投入婦幼內外及急診等五大科別。衛生署昨提出《醫療法》修正草案,大幅限縮醫事人員刑事責任範圍,若故意或明顯違反醫療常規且情節重大者,才需負起刑事責任。
另衛生署將推動病歷保全制度、電子病歷無法修改;建立訴訟外調解制度,並由醫師、律師雙專長者擔任諮詢人;建立義務辯護律師協助病人訟訴,並改革醫療鑑定制度,來保障民眾權益。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昨上午出席法務部「醫療行為應否除罪化或過失責任應否嚴格化公聽會」表示,台灣醫療水準全世界有目共睹,但醫師犯罪率高卻也是世界罕見,我國醫師刑事起訴率是德國的九倍、日本的十三倍,美國的四百倍。
統計發現,台灣醫師遭刑事起訴的醫師中八成五是婦幼內外及急診科醫師,也影響年輕醫師不選高風險科別。
石崇良說,不論過失輕重皆論刑事責任,不僅衍生防禦性醫療,醫療生態更嚴重扭曲,成了「救醜不救命」。為改變醫療現況,衛生署提出《醫療法》修法,明確定義故意或明顯違反醫療常規且情節重大者,才負刑事責任,但不限制民眾訴訟權。
衛生署目前也擬具《醫事爭議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預計下會期送進立法院
▼13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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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搭哩家栽 • 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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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皇太一 •
醫生常被告,你們自己也該負很大的責任。不會為自己爭取該有的工作環境,被告死也活該
美國的醫生一天看幾個病人,只要是醫界的人都清楚。我在美國去看個感冒一定要在診間花一個小時,想要早點回家醫生還不讓我走,硬是全套檢查做完,最後還花20分鐘向我解釋他剛才做了什麼。台灣的醫生呢?3小時的看診時間可以看上百個病人,你醫術多好,從來沒看漏什麼重要的病我才不相信勒
全世界都差不多,媒體法界病人的仇醫心態永遠少不了。你們醫生要除罪化根本就沒人鳥你,多討人罵而已。
如果醫生不能詳細的慢慢看病人,好好和病人談病情,被告的機會就是這麼高。健保和醫院的策略是討好病人,只要來醫院都可以有最好的服務,你們笨笨的醫生就概括承受,大家拼命多看,結果就是多被告。其實很多都是自己沒好好看病人及解釋,還想要除罪化,很好笑吧
醫生現在該爭取的應該是限量,高單價的醫療才對。每個醫生都不接超過自己的安全標準的病人數,少收錢總比被告好吧。幾個月下來高層保証會重視你們這些笨醫生的意見。不過呢...這大概是不可能的事吧。從中國,菲律賓進口醫生在不遠的將來就會發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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