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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原住民受偵訊 法扶律師須在場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7月13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林偉信、實習記者林冠翎╱台北報導】
立法院初審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往後被告、嫌犯如果是原住民,在偵查中必須由律師在場為其辯護。警政署、法扶基金會也將在七月十五日起,推動新制,原住民身分者,遭警方拘提逮捕時,警察單位一定要通知法扶會律師到場,才能開始訊問。
對於新措施,法界實務人士多表贊同,但認為成效,將會因路途遙遠,律師無法及時趕到大打折扣。
法扶會表示,由於原住民涉犯刑案有其特殊性,如違反森林法、槍炮彈藥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這些案子雖非三年以上的重罪,但因原住民屬相對弱勢族群,面對檢警偵訊時,常因為傳統習慣與國家法制有衝突,在訴訟上,處於特別不利的地位。
也因此,立法院今年六月六
立法院初審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往後被告、嫌犯如果是原住民,在偵查中必須由律師在場為其辯護。警政署、法扶基金會也將在七月十五日起,推動新制,原住民身分者,遭警方拘提逮捕時,警察單位一定要通知法扶會律師到場,才能開始訊問。
對於新措施,法界實務人士多表贊同,但認為成效,將會因路途遙遠,律師無法及時趕到大打折扣。
法扶會表示,由於原住民涉犯刑案有其特殊性,如違反森林法、槍炮彈藥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這些案子雖非三年以上的重罪,但因原住民屬相對弱勢族群,面對檢警偵訊時,常因為傳統習慣與國家法制有衝突,在訴訟上,處於特別不利的地位。
也因此,立法院今年六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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