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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地方新聞-被控貪瀆 判無罪 宋文遭押49天 獲償逾19萬元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7月12日 上午5:30
相關內容 放大顯示 ▲前軍訓處長宋文。(本報資料照片)  …
中國時報【林偉信、實習記者林冠翎╱台北報導】
轟動一時的教育部軍訓處前中將處長宋文被控收賄、賣官貪瀆,案件纏訟六年判無罪定讞。宋不滿因案遭羈押四十九天還被停職降薪,聲請刑事補償;高院予以每日新台幣四千元補償,最高檢察署不服聲請覆審,司法院刑事補償庭昨決定,維持原審裁定,宋文可獲償十九萬六千元確定。
宋文被控長期指示部屬挪用聯絡處公款一百七十五萬元,支付個人房租,並侵吞救國團一百卅萬元補助款,支付私人紅白帖及現金周轉,九十三年間偵查中遭羈押四十九天,並由北檢依貪瀆、圖利罪嫌起訴並具體求刑十三年。
台北地院一審時判宋文九年徒刑、褫奪公權五年;案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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