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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籌措外公醫藥費 小五女童做半套性服務

NOWnews - 2012年7月16日 上午11:33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高雄市14日晚間破獲一間應召站,救出一名剛滿18歲的賣淫少女,因為父親生病肝硬化向集團借款,因還不出錢被對方從桃園帶到高雄賣淫,令人其情可憫。屏東縣也發生一起還在就讀小五的女童,為了協助家計,並籌措外公住院的醫藥費,竟然到美容坊做半套的性服務,遭到警方查獲,法官裁定收容。
這起女童為了家計、甚至還幫外公籌措醫藥費而下海的案件,警方調查發現,這名下海的李姓女童,年僅12歲目前就讀小五,因為父母離異,父親再婚後她與外公外婆同住,但兩人都已超過65歲,屬於低收入戶,目前靠著政府的生活津貼度住過日子。女童為了貼補家用,小四起就利用假日和寒暑假到附近的美髮店打工。
今年2月起,她被後母的養子慫恿,得知她家境不好,要女童到他開設的傳播公司,陪客人喝酒、唱歌,每小
▼5則網友回應▼
  • Yahoo!奇摩使用者  •  4小時前
    一天兩起類似新聞,心酸!對照014及賓利姐,可恥
  • 正強  •  5小時前
    兩天賺900,店家真敢 吃人吃飽連嗝都不打了
  • EXTINCT  •  5小時前
    This is disgusting! She is only a 5th grader!
  • 小梁  •  4小時前
    這真的是台灣另一面的悲哀
    在繁華且豐衣足食的台灣.....貧富差距讓處在黑暗角落的百姓無法自生
    現代為人父母的....如果結婚生下小孩
    請負起應有的責任.不要把婚姻當兒戲....也不要把生小孩當成在扮家家酒
    生了不養.又去再娶.再嫁...把小孩丟給家中了老人照顧
    試問...這種不負責任的父母還有人要嫁要娶.真的是瞎了眼~~
    未來政府必須規訂結婚條款
    只要結婚必須簽下結婚證書以外.還要簽一份夫妻必需善盡養育兒女之責
    離婚....夫妻必需共同負擔養育之責."否則不能再娶再嫁"
    如非再娶再嫁....請先罰繳一筆之前所生的兒女養育費用$500~1000萬
  • s飛天少女豬s  •  4小時前
    那些愛上節目炫富的明星名流們
    請好好看看這篇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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