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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李珍妮勞資糾紛無誠賠更多-住帝寶開賓士 短付1萬和解金 再賠4.5萬
自由時報 - 2012年7月18日 上午4:31
專案組/台北報導
李珍妮被爆與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婚外情後風波不斷,除了從「小三」一路退居到「小五」,連經營的服飾專櫃也鬧出勞資糾紛,本報取得她去年資遣詹姓員工判決文,發現住「帝寶」、開賓士,身家推估上億的她,原本說好以35,000元和解,卻短付了1萬多元,最後卻得多付35,000元懲罰性違約金。
不服簡易判決 上訴被駁回
李珍妮99年8月與任職在她格麗茲國際精品公司的詹姓員工,在板橋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處理勞資爭議,原已協議以3萬5千元和解,不料李珍妮方面卻只付了24,272元,短付了10,728元。
因雙方在協調會達成協議時,已約定如有違反,違反方需給付他方懲罰性違約金35,000元,最後李珍妮除了要給違約金,還得加上
李珍妮被爆與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婚外情後風波不斷,除了從「小三」一路退居到「小五」,連經營的服飾專櫃也鬧出勞資糾紛,本報取得她去年資遣詹姓員工判決文,發現住「帝寶」、開賓士,身家推估上億的她,原本說好以35,000元和解,卻短付了1萬多元,最後卻得多付35,000元懲罰性違約金。
不服簡易判決 上訴被駁回
李珍妮99年8月與任職在她格麗茲國際精品公司的詹姓員工,在板橋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處理勞資爭議,原已協議以3萬5千元和解,不料李珍妮方面卻只付了24,272元,短付了10,728元。
因雙方在協調會達成協議時,已約定如有違反,違反方需給付他方懲罰性違約金35,000元,最後李珍妮除了要給違約金,還得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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