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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地方新聞-兩岸互設辦事處 陸委會:研議中
中央社 - 2012年7月30日 下午2:32
(中央社記者陳虹瑾台北30日電)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今天表示,海協會若要來台設辦事處,要有相關法律規定;因此,陸委會一直積極檢視、檢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與中國國民黨國政研究基金會共同主辦第8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昨天宣布17項共同意見,其中包括循序漸進推動兩岸互設綜合性辦事機構。
賴幸媛上午出席「兩岸投保協議攀岩篇」記者會,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說,兩岸兩會(海峽交流基金會、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互設辦事處是政府在「黃金十年」規劃之內提出,需與大陸進行相關討論,政府目前在準備階段。
她說,兩會互設辦事處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海協會要來這邊設要有法律相關規
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與中國國民黨國政研究基金會共同主辦第8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昨天宣布17項共同意見,其中包括循序漸進推動兩岸互設綜合性辦事機構。
賴幸媛上午出席「兩岸投保協議攀岩篇」記者會,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說,兩岸兩會(海峽交流基金會、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互設辦事處是政府在「黃金十年」規劃之內提出,需與大陸進行相關討論,政府目前在準備階段。
她說,兩會互設辦事處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海協會要來這邊設要有法律相關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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