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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搶銀樓7天後撞死 頭7日警登門抓人

自由時報 - 2012年7月31日 上午4:29
警直呼歹路不可行
〔自由時報記者林孟婷/台南報導〕戴假髮變裝的嫌犯李文聖在本月16日犯下台南市永康銀樓搶案、砍傷銀樓老闆娘後逃逸, 犯案後的第7天竟發生車禍自撞身亡,李嫌「做頭七」當天,警方鎖定李嫌涉案上門抓人,犯案、車禍及頭七警上門的3個時間點都在下午1點多,種種的「巧合」讓員警覺得「不可思議」,直說「歹路不可行」!
警方表示,身材壯碩、身高180公分的李嫌(30歲)沒有前科,曾在海軍陸戰隊服役,原本擔任堆高機工人,卻因職業傷害無法工作而離職,已失業1年多。
警方循線鎖定李嫌涉有重嫌,29日上門找人時,發現嫌犯已於23日在左鎮往新化的台20線上發生車禍意外,自撞路旁護欄、車頭扭曲變形。交通處理小組到場處理意外時發現李嫌胸部遭撞擊、肋骨斷掉並插入肺部,緊急送醫後身亡,研判可能是因車速過快、偏離路面導致意外發生,但真正的車禍原因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警方表示,根據嫌犯女友說法,懷疑作案動機可能是因嫌犯投資股票失利;至於生前是否有投保巨額保險,警方表示這部分還在調查。
警方
▼9則網友回應▼
  • BB  •  12小時前
    程序上應該"帶回偵訊".
  • 泰迪熊  •  13小時前
    我對國內媒體普遍是沒有好感,
    但是,用頑強抵抗也真的是沒錯,
    因為按情節:李嫌進入銀樓行搶並陸續用電擊棒、瓦斯噴霧器企圖攻擊銀樓老闆娘都未得逞,
    這樣的過程真的比"奮力"抵抗,還"奮力",所以,也沒錯啦,的個人認為...
    要給條子拍拍手啦,
    因為[李嫌頭戴假髮、墨鏡、口罩、著深色衣服進行變裝],直到下午1點多進入銀樓內行搶。
    這樣都能找得到...真的有在辦案,
    真的給警察杯杯們拍拍手啦,水~
  • 妖雨  •  13小時前
    現世報....
    • 泰迪熊 13小時前
      如果真的是現世報的話...
      老天制裁的手段真的很霹靂...
  • 地球照樣轉  •  13小時前
    冬深媒體竟然標題說: 老闆娘頑強抵抗...
    頑強這字...以前好像都用在加害者.....
    不抵抗? 難道要老闆娘鞠躬向搶匪奉送啟程到門口?
    記者證跟台灣駕照一樣太好考了!
    • 暱名 3小時前
      頑強一詞跟負面無關…,通常用於被動或劣勢者。
      所以這一詞用的正確,記者沒有錯誤…
      反倒真的是某人的國文差了些…
    • apple 4小時前
      1.老闆娘誓死抵抗,這樣不就結了!!
      2.頑強抵抗多用在負面,指歹徒不知覺悟,依舊要抵抗警方的逮補.
    • 少廢話 12小時前
      樓主的意思 其實是常常看到的"搶匪遇警頑強抵抗" 也不是說行搶頑強XD
      可是"頑強"本身是中性字眼 都可以用 而用"頑強抵抗"只是記者要形容被害人自衛的決心 不然你叫記者怎麼寫標題 本來就是這樣寫 雖然記者中文差但顯然比樓主好太多了= =
  • Max  •  12小時前
    多行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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