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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狠心狼父性侵幼女五年 法官民事判父賠女一百萬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7月31日 上午5:56
狠心狼父,新竹一名男子在離婚後,居然將幼女當成洩慾工具,被害女兒從國小四年級開始,平均每週一次被父親性侵害,時間長達五年。法官判處狼父十一年徒刑,並應賠償女兒一百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這名具有有幫派背景的狠心父親,在與妻子離婚後,就把就讀國小四年級的女兒當成洩慾工具,從民國九十二年起,前後性侵女兒長達五年的時間,平均每週性侵女兒一次,女兒就讀國中時,如果抗拒父親的逆倫行為,還遭父親暴力相向,女兒也因生不如死,多次萌生自殺解脫的念頭。
而狠心的父親後來因案入獄服刑,但父親出獄後,仍對女兒的交友和行為監控異常嚴格,後來高中老師察覺有異,才發現
▼4則網友回應▼
  •  •  15小時前
    把他醃掉~~不然抓去雞姦~~
  • 星人  •  14小時前
    直接做變性手術
  • LOMO  •  14小時前
    這社會怎麼了? 父親居然對女兒做出此等的事情來! 說來說去 女孩的媽媽呢? 是否也有錯? 精神撫恤金才100萬 會不會太少 一輩子的事11年加上100萬就能解決嗎。
  • 吉吉  •  15小時前
    才1百萬? 怎麼不給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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