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轉載-社會新聞-不算極端兇殘 家暴夫殺死前妻判20年

自由時報 - 2012年8月1日 上午4:29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中市女計程車司機陳秀華曾上于美人電視節目哭訴遭家暴,事後陳女遭前夫陳建財拿剪刀刺死,最高法院昨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依殺人罪判處陳某20年徒刑確定、褫奪公權10年。
庭訊時,同樣開計程車為業的陳某坦承犯案,指案發前因陳女一再索討3萬元債務,他一時氣憤才殺害她。
不過陳女家屬認為,陳某是預謀殺人,強調兇器剪刀是陳某事先買來預備殺害陳女,案發時陳某持剪刀脅迫陳女到陳某的租屋處,還強迫陳女發生性關係。
最高法院採信非預謀殺人
合議庭採信陳某的說辭,認
▼5則網友回應▼
  • CK  •  8小時前
    合議庭要不要去當編劇阿.真會編.利害利害.反正死無對證.隨便掰
  • 雙魚  •  5小時前
    我想法官的認知是兇手只是把人殺死而已,並沒有把屍體大懈八塊,所以不算"極端凶殘"~~
  • 黑輪  •  11小時前
    連枕邊人都可以下毒手了,還不算「極端兇殘」,不用跟社會永久隔離啊?~_~
    感覺跟驚世媳婦評語「素行良好」很類似,是同一位法官嗎?
  • 現在的政府跟晚清一樣爛  •  7小時前
    台灣這些法官的家人都沒人被砍過嗎? 好像真的沒有看過新聞有播過..!
    台灣的被害家屬都沒人看過美國電影嗎? 常看的噁爛第四台應該也有播過吧
    還是台灣的被害者只會躲在棉被哭..不知道自己的仇要靠自己的雙手報這個道理?
  • 小劉  •  1小時56分前
    這樣手段不算極端兇殘??那到底什麼手段才算極端兇殘???可悲的恐龍法官群.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gonews 的頭像
    gonews

    gonews - 新聞速看&分享網友評論

    gonew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