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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地方新聞-投保協議 未結案者或適用
中央社 - 2012年8月1日 下午2:36
(中央社記者陳虹瑾台北1日電)兩岸簽署「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在即;主管兩岸事務的官員說,協議簽署後,針對兩岸商務糾紛舊案,「只要還沒有解決的、還沒結案的,都有(處理)空間」。
第8次江陳會談(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主持的制度化協商)即將登場,兩岸可望簽署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與兩岸海關合作協議。
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部分,官員指出,針對尚未結案的舊案,「只要台商要來找政府,我們都不會拒絕」。
官員說,相關作法在P2G(投資人對政府)爭端解決機制部分較具執行力,投資人可望循司法、調解等「多元解決」模式,尋求接近「強制調解」的爭端解決途徑。
第8次江陳會談(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主持的制度化協商)即將登場,兩岸可望簽署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與兩岸海關合作協議。
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部分,官員指出,針對尚未結案的舊案,「只要台商要來找政府,我們都不會拒絕」。
官員說,相關作法在P2G(投資人對政府)爭端解決機制部分較具執行力,投資人可望循司法、調解等「多元解決」模式,尋求接近「強制調解」的爭端解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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