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轉載-地方新聞-保障集遊 警盼加強教育訓練
中央社 - 2012年8月1日 下午7:16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日電)台灣人權促進會長賴中強今天說,集會遊行法修法,應改由法官裁決是否發布禁制令,不是警察決定;內政部警政署說,希望以教育訓練讓警察執行技巧、觀念變成熟,保障人民權益。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鄭麗君下午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表示,期待集遊法修法能在立法院下會期順利通過,但行政院版與她提出的修法版本有相當落差。
她說,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應回歸內政部、縣市政府,不是警政單位,並應廢除主管機關的命令解散權、禁制區,將現行「許可制」改為確實的「報備制」。
賴中強表示,行政院版修法草案規定,集會、遊行主管機關有權「命令解散」,但如果集會、遊行中有人使用暴力,應是中華民國刑法、社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鄭麗君下午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表示,期待集遊法修法能在立法院下會期順利通過,但行政院版與她提出的修法版本有相當落差。
她說,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應回歸內政部、縣市政府,不是警政單位,並應廢除主管機關的命令解散權、禁制區,將現行「許可制」改為確實的「報備制」。
賴中強表示,行政院版修法草案規定,集會、遊行主管機關有權「命令解散」,但如果集會、遊行中有人使用暴力,應是中華民國刑法、社
▼0則網友回應▼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