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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李昌鈺鑑定勝出 救了3條命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9月1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馮郁容╱台北報導】
蘇建和三人昨日獲判無罪的關鍵,是承審合議庭認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對被告不利的刀痕鑑定不夠精準,沒有證據能力;並採納李昌鈺血跡噴濺痕的鑑定意見,認為凶手可能只有一人;加上被告彼此的自白間有重大矛盾、現場沒有任何蘇建和三人的毛髮、指紋等跡證,合議庭難以認定三人有犯罪事實。
判決指出,八十九年高院准予再審後,法醫研究所利用骨骸刀痕角度鑑定方法,做出「殺害吳銘漢夫婦的凶器至少有菜刀、水果刀、開山刀三種,推定行凶者有兩人以上」的結論。但合議庭認為法醫研究所單憑被害人骨骸的刀痕角度逆推凶器種類,不具普遍接受性及可信賴性。在鑑定實務上,也缺乏可以重複實施的精確實驗紀錄,不具有證據能力。
合議庭採納李昌鈺再更二審的鑑定意見,認為根據他現場重建所呈現的血液噴濺痕,現場的血跡並沒有受到人體或物件阻礙,凶案應該是一人所為。
合議庭指出,本案先天上就證據不足,現場除了薪水袋上有王文孝留下的血指紋,菜刀上有死者吳銘漢的毛髮,沒有任何蘇建和三人留下的血液、指紋、毛髮等生物跡證。迄今也沒有查獲任何作案血衣、凶器,足
蘇建和三人昨日獲判無罪的關鍵,是承審合議庭認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對被告不利的刀痕鑑定不夠精準,沒有證據能力;並採納李昌鈺血跡噴濺痕的鑑定意見,認為凶手可能只有一人;加上被告彼此的自白間有重大矛盾、現場沒有任何蘇建和三人的毛髮、指紋等跡證,合議庭難以認定三人有犯罪事實。
判決指出,八十九年高院准予再審後,法醫研究所利用骨骸刀痕角度鑑定方法,做出「殺害吳銘漢夫婦的凶器至少有菜刀、水果刀、開山刀三種,推定行凶者有兩人以上」的結論。但合議庭認為法醫研究所單憑被害人骨骸的刀痕角度逆推凶器種類,不具普遍接受性及可信賴性。在鑑定實務上,也缺乏可以重複實施的精確實驗紀錄,不具有證據能力。
合議庭採納李昌鈺再更二審的鑑定意見,認為根據他現場重建所呈現的血液噴濺痕,現場的血跡並沒有受到人體或物件阻礙,凶案應該是一人所為。
合議庭指出,本案先天上就證據不足,現場除了薪水袋上有王文孝留下的血指紋,菜刀上有死者吳銘漢的毛髮,沒有任何蘇建和三人留下的血液、指紋、毛髮等生物跡證。迄今也沒有查獲任何作案血衣、凶器,足
▼5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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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呆 • 1日1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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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ggan •
強盜殺人判死刑沒錯,但現場疑點那麼多,加上刑求取供,冤獄的可能不是沒有,現在法官也沒包青天那種找冤魂審判的能力,這件案子就算發生在國外,還是一樣判罪證不足,人不是神,司法判決也不可能完全正確,這是人類判決的極限,要公正,請上帝來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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