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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地方新聞-外交部:美稱尖閣諸島 非關主權

旺報 - 2012年8月31日 上午5:30
旺報【記者張凱勝╱台北報導】
釣魚台衝突持續延燒,連名稱也暗藏玄機。美國國務院日前正式使用日本命名的「尖閣諸島」是否代表挺日?外交部昨天稱,在美方表明對釣魚台問題不採取立場的前提下,不能根據使用何種名稱認定與主權歸屬有關。
外交部昨天上午召開例行記者會,針對美國國務院28日正式宣布,使用日本命名的「尖閣諸島」為釣魚台的正式名稱,外交部發言人夏季昌說,美方已表明對釣魚台問題「不採取立場」的態度,因此不宜擴大將使用的名稱解讀為與主權歸屬有關。
韓拒獨島上國際法院
儘管美方不採取立場,但表示釣魚台列嶼適用《美日安保條約》第5條,夏季昌說,此舉是以區域穩定為主要考量,但不代表與釣魚台主權有關。
至於總統馬英九20日接受「日本放送協會」(NHK)專訪時,提到由國際法院來處理釣魚台問題,出席記者會的外交部亞東關係協會副祕書長蘇啟誠表示,我方的態度是透過相關國際法、《聯合國憲章》,以和平理性方式處理。不過,「由於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所以無法向國際法院提起訴訟。」
▼1則網友回應▼
  • 世明  •  3日前
    凡「領土糾紛」就「發動邦交國」發言建議由聯合國大會決議交「國際法庭」審判吧!?

    美國繫鈴人還須當解鈴人!法子是~召集當年舊金山對日和約簽約諸國+中國兩岸政府在聯合國重審對日和約有正確執行嗎?美國有越權之錯誤嗎?

    「中.日.韓.蘇.美」相關責任國家-再度在「聯合國」提案再度確認「二戰後同盟國對戰敗軸心國-日本之各國公認之國際條約=開羅宣言.波茲坦協定.日本投降書.舊金山合約.前後中日和約之實踐是否正確無誤」不是「中.日.韓.蘇.美」說了算!

    國際法庭要雙方主權國家都願意打「官司」缺一不可!中華民國剩台灣只能到美國法院告想當年美國政府「移交錯誤」今日美國政府要「處理後事」?!

    國際法院是聯合國附屬機構,台灣不是聯合國會員不能提,但國際法院有一條規約,只要聯合國大會或安理會接受就可以。
    南海島嶼領土糾紛也提聯合國大會去決議~交付國際法庭審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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