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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地方新聞-不雅照案 報社主管交保

中央社 - 2012年9月3日 下午12:53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平面媒體刊登李宗瑞不雅照案,今天傳喚楊姓副總編輯到案,訊後諭令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
繼一家平面媒體因刊登不雅照,鄧姓副總編輯等4人被列為被告後,另1家平面媒體8月26日在頭版及次版刊登「變態淫魔,硬上月事妹」等新聞,以及李宗瑞與女子在房間內的偷拍畫面截圖。台北地檢署26日分他字案偵辦,朝刑法妨害祕密及散布猥褻物品等罪追查。
承辦檢察官上週先以證人身分傳喚撰文的陳姓記者等人,他們坦承報導對被害人處置未盡完善,並指出最後決定刊登者是報社
▼1則網友回應▼
  • 大富翁  •  4小時前
    變態淫魔 好像被消音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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