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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涉教唆隱匿筆錄 前分局長判刑
中央社 - 2012年9月3日 下午10:03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3日電)新北市蘆洲警分局莊姓員警兩年前開槍自殺,當時的張姓分局長被控教唆部屬隱匿筆錄。板院審理後,判決張男6月徒刑。
板橋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莊姓員警在民國99年5月間與派出所陳姓所長在停車場談話後,突然持槍打傷所長左手肘後,再往自己的太陽穴開槍,兩人隨後被送往醫院,莊男在隔天不治死亡。
判決書表示,當時擔任分局長的張姓男子看過筆錄後,對陳姓所長的說法不滿,命令前蘆洲分局張姓督察組長重新製作筆錄;並親自前往醫院暗示陳姓所長變
板橋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莊姓員警在民國99年5月間與派出所陳姓所長在停車場談話後,突然持槍打傷所長左手肘後,再往自己的太陽穴開槍,兩人隨後被送往醫院,莊男在隔天不治死亡。
判決書表示,當時擔任分局長的張姓男子看過筆錄後,對陳姓所長的說法不滿,命令前蘆洲分局張姓督察組長重新製作筆錄;並親自前往醫院暗示陳姓所長變
▼5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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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董 •
馬ㄉ..我曾從警十年...分局長都逼我們吃案...警政署查到ㄌ就處分我們..狗官一堆...都為ㄌ升官.粉飾太平...踩著基層員警往上爬..處分也沒他們ㄉ是..我們又升不上去幹嘛要吃案...內行ㄉ就看ㄉ懂我在寫蛇ㄇ..機車失竊變車牌失竊..重大竊案便普通竊案..搶奪變竊盜..強盜變搶奪..狗官後來生去警專當大隊長ㄌ..我到辭職兩年都還收過吃案ㄉ處分..狗官比狗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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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 Ting •
判幾個月而已……易科罰金就了事了,有什麼大不了的?根本一點警惕作用都沒有!罰金繳完,案子結了,一樣可以繼續當他的警察,根本沒有任何影響!反正~警察有前科的一大堆;這就是台灣的警察素質低、紀律差的主因,警政署應該要徹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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