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轉載-社會新聞-糾纏女子下藥性侵又偷拍 惡劣男網友判刑8年
NOWnews - 2012年9月3日 下午11:41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1名女子於民國98年透過網路結識一名吳姓男子,吳男不顧女子有男友,要求2人以男女朋友身分交往,女子為了擺脫吳男的糾纏,答應發生1次性關係,吳男卻將女子帶到租屋處,以紅酒下藥性侵又偷拍,台灣高等法院3日判男網友8年徒刑。
具有妨害自由、恐嚇等前科的吳姓男子,不顧女子的反對,要求交往,女子答應短暫交往15日,期滿後,女子表示不願繼續與男子交往,吳卻持續騷擾女子,得知吳男目的是發生性關係之後,女子答應願意發生1次性關係,條件是吳男之後不可繼續糾纏。
到[Yahoo!奇摩新聞]詳全文
具有妨害自由、恐嚇等前科的吳姓男子,不顧女子的反對,要求交往,女子答應短暫交往15日,期滿後,女子表示不願繼續與男子交往,吳卻持續騷擾女子,得知吳男目的是發生性關係之後,女子答應願意發生1次性關係,條件是吳男之後不可繼續糾纏。
到[Yahoo!奇摩新聞]詳全文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