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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未看後方來車開車門 害死騎士 判賠301萬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7月16日 下午2:28
陳姓男子在2008年路邊停車時,因為開車門,沒有看後方來車,導致喝了酒的「黃姓機車騎士」從後方撞上車門,頭部重傷死亡。士林地院一審認定,死者因為喝酒,要負大部份責任,陳姓男子只需賠償36萬元。今天二審高院裁定結果大反轉,認為陳姓男子開車門未盡注意之責,才是肇事原因,改判陳姓男子要負完全責任,應賠償301萬。
陳姓男子當時違規將車輛停在新北市「八里」路邊消防栓旁,開車門要下車時,喝了酒的黃姓機車騎士從後方撞上車門,頭部重傷死亡。死者父親指控陳姓男子違反交通規則害死兒子,求償434萬元。陳姓男子則辯稱,警方測得「黃姓騎士」酒測值
陳姓男子當時違規將車輛停在新北市「八里」路邊消防栓旁,開車門要下車時,喝了酒的黃姓機車騎士從後方撞上車門,頭部重傷死亡。死者父親指控陳姓男子違反交通規則害死兒子,求償434萬元。陳姓男子則辯稱,警方測得「黃姓騎士」酒測值
▼1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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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 •
近年來汽車大量增加一些城鎮所設置之停車場已不敷使用,併排臨時停車後開啟車門前又沒有往後方看注意後方車輛,因而導致後方機車騎士瞬時成了空中飛人,(或造成後方大車將車門撞飛),以致車毀、人員傷亡,此構想是將一人體靜電觸摸開關以電鍍or或以鑲入導電體,貼上導電體,再改於開門之把手上以電線連接上靜電控制器上當乘客或駕駛欲開車門時手觸擊到把手後,靜電開關連接車輛故障警視燈開始閃爍or外加警燈及室內語音系統也以開車門前須確認後方來車等警語、順便告知車內其他人有人欲開車門(有時是小朋友在車輛行進間誤觸開門把手),必儘車內語音系統告知當下車內所有人會互相觀照,車外警視燈亮起的瞬間車後方的駕駛在瞬間的反應下閃躲相信可以避免一些事故的發生。
因個人已開車有20幾年觀察過,也曾經差一點是空中飛人,唯有其幾分秒的時間告知後方來車,即將開車門但駕車及乘客皆無法警告後方來車唯有以燈號告知,才可將幾分秒的危機降至最低。
汽車門把裝置一開關,小小的開關相信可挽救無數個家庭即將造成的悲劇。
如將來有一天希望監理單位、列入新車重點安全裝置、一些憾事將降至最少。
此舉只希望世間撼事越少越好必儘生命無價
此構造不須花很多費用又可防制危險動作。
汽車開門警示器
汽車門把安全開關:也可用於中控當觸及門把數秒後中控才會開啟 , 此時方向燈亮數秒後門才開啟
後方車輛看見方向燈不是閃就是以ㄅㄅ回應...應該很難會撞車門
(尤其是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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