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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地方新聞-投保協議 保障效力溯及既往

中央社 - 2012年8月3日 下午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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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虹瑾台北3日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賴幸媛今天表示,兩岸即將簽署的投保協議保障效力溯及既往,「在協議生效前所作投資也在投保協議適用範圍」,且一體適用所有產業。
兩岸即將簽署「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賴幸媛下午出席投保協議說明會時,做上述表示。她說,兩岸投保協議走了漫長道路,而簽署投保協議已進入「葡萄成熟時」階段。
她說,協議內容方面,包括擴大投資人定義、特殊投資待遇、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透明合理的徵收及補償、多元爭端解決管道、聯繫機制、其他議題(損失補償、代位、移轉等條文)。
投保協議效益部分,賴幸媛指出,協議將提供投資保障全面化、投資保障制度化及投資環境健全化。
▼5則網友回應▼
  • Justin  •  2小時16分前
    現在知道為何國迷黨敗給了中共... 幾個字加上簽名就有用? 太好了中國於開始要有啇業道德了!! 哈哈 請問有事情時法官是誰? 中國人失信時要找誰? 台灣啇業法能去中國依法辩事嗎? 太天才了! 國迷黨我服你了.
  • Ta Weng  •  7小時前
    簽了和沒簽有什麼二樣,共產黨只要不承認要搞死你,簽一千份都沒有用。除非台灣有什麼強大的武力和共匪談,不然吃定你又怎樣?
  • CC  •  9小時前
    真的假的? 代價是什麼? 應該沒那麼好康..
  • 利亞  •  4小時前
    能追溯幾年以前? 二十年以前到現在都能追? 到何時才能將公道折現金送到手上啊? 受害者都老死歸土囉
  • 小龍  •  3小時前
    簽了沒用!

    何況台商出事~豬英狗還是不沾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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