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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新聞-疑女友別戀殺其弟 男判無期
中央社 - 2012年8月23日 下午2:36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3日電)中市朱姓男子疑未成年女友移情別戀,憤持菜刀殺害女友小弟、砍傷大弟,持刀挾女友,遭警制伏。台中地院判處朱男無期徒刑。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28歲朱姓男子民國98年在網路遊戲中認識當時未滿14歲少女,2人交往成為男女朋友,朱男今年2月懷疑女友另結交男友,曾在自己住處持鐵棍毆打少女。
今年3月,朱男不滿少女不回應簡訊,憤而買童軍繩到少女家中,翻找物品時發現女友與其他男子合照,筆記本有進出汽車旅館、買避孕藥等紀錄,懷疑女友感情不忠,持菜刀等候女友及其弟弟返家。
女友的12歲小弟先獨自返家,朱男不顧懇求,以童軍繩勒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28歲朱姓男子民國98年在網路遊戲中認識當時未滿14歲少女,2人交往成為男女朋友,朱男今年2月懷疑女友另結交男友,曾在自己住處持鐵棍毆打少女。
今年3月,朱男不滿少女不回應簡訊,憤而買童軍繩到少女家中,翻找物品時發現女友與其他男子合照,筆記本有進出汽車旅館、買避孕藥等紀錄,懷疑女友感情不忠,持菜刀等候女友及其弟弟返家。
女友的12歲小弟先獨自返家,朱男不顧懇求,以童軍繩勒
▼5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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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ABY •
連12歲的孩子都下得了手殺害.還傷了女友及大弟.更狹持人質.這還叫無殺人意圖.還只判無期.法官"大人".你還真是"大人有大量"阿~~難道只因為死的不是你的親人.所以才會判這麼輕.這種人根本不能讓他再出社會.不然不知還有多少人要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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