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轉載-社會新聞-男與少女辦事強換姿勢 你情我願變性侵

NOWnews - 2012年8月23日 下午9:27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未成年少女日前到李姓男子和友人共同經營的檳榔攤打工,李男不斷糾纏對方,少女拗不過只好答應和對方外出聊天,兩人隨即發生關係。雙方原本是你情我願,過程中男子卻因變換姿勢,企圖與少女「肛交」,遭到少女拒絕,男子堅持要少女「忍耐一下」,少女反控男子性侵,男子被判處4年6個月徒刑。
這起男子與未成年少女「嘿咻」,過程中卻因變換姿勢「肛交」遭拒卻硬上,反被對方告性侵的案件,發生在台中市。涉嫌性侵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的李姓男子,他與友人共同經營一間檳榔攤,該名被害少女經由姐姐的介紹來這邊打工。少女已有男友,李男也有女友,但李男卻一直對少女糾纏,要求他陪伴外出聊天,她受不了糾纏而同意,並於去年10月3日晚間跟他出去。
不料兩人碰面
▼6則網友回應▼
  • Grass  •  9小時前
    現在的法律保護未成年少女\\而且還不得告訴乃論,說真的判起來還蠻重的
  • 衝擊理論  •  1日13小時前
    早上就看到這新聞了, 線在台灣記者這麼涼嗎? 新聞抄來抄去就可以交差了! 有沒有一個台灣記者趕跑國外去戰場報新聞?? 沒有嘛~整天只會爆這些無關緊要的爛新聞! 也不多報國際新聞~造成台灣記者素質不只差到揚名國際!! 搞得整天看新聞的台灣民眾的素質也越來越差~~拜託!台灣記者可以有點素養好嗎?
    • World Wanderer 3小時前
      怎麼都沒人罵那女的?她有男友還自願跟人家到家裡且自願發生關係耶....?
    • 床上的波妞 1日12小時前
      台灣總統程度都如此...將就一下吧..
  • KS  •  16小時前
    水路你不好走偏要走旱路,這麼想不開被關死好了
  • Old Tang  •  22小時前
    用強的就不對了,應該很有禮貌的問對方:可以捅菊花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gonews 的頭像
    gonews

    gonews - 新聞速看&分享網友評論

    gonew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